(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8日,华厦置业发布公告,于6月21日,该公司收悉联交所发出的函件,载列以下就股份恢复买卖的额外复牌指引:恢复上市规则第8.08(1)条项下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同时,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华厦置业于去年10月6日收悉联交所发出的函件,载列以下就公司股份恢复买卖的指引:证明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证明公司适合继续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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