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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出台8项扶持措施 加快推进建造业发展

来源:凤凰网    时间:2023-08-11 11:10:09

凤凰网广东获悉,近日,珠海市鹤洲新区筹备组出台8项扶持措施支持建造业产业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奖励。


【资料图】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建造业发展,优化建设产业结构,促进建造业高质量发展,8月7日,《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支持建造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出台,涉及经营场地补贴、企业晋升资质奖励、精品工程奖励及建筑产值奖励等8项。

措施一

经营场地补贴

在万山区注册登记的新引进建造业企业给予经营场地补贴:

1.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1)企业本部在万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按实缴租金额20%的标准予以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本部在万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房产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

(1)企业本部在万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按实缴租金额20%的标准给予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不超过250万元。

(2)企业本部在万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房产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

(1)企业本部在万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缴租金额20%的标准给予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企业本部在万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房产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支付方式:企业经营场地租赁补贴按照规定每年支付;购置的补贴资金在企业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第二年起分三年支付,三年内按照50%:30%:20%比例的标准支付完毕,对企业的经营场地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企业购置办公房产的实际支出费用。

小贴士:企业本部在万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自用办公房产以房产证作为申报依据,房产证登记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方可申请本项补贴。

措施二

企业晋升资质奖励

在万山区注册登记的建造业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按以下标准予以企业晋升资质奖励:

小贴士:同一等级不同专业资质的提升仅给予一次奖励。企业以某一等级资质申请新进企业奖励的,不得再以同一等级资质申请本条规定的企业晋升资质奖励。

措施三

经济贡献奖励

万山区内社会投资工程项目选用的建造业企业年度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的,按在该项目中建造业企业对万山区年度经济贡献20%的标准给予经济贡献奖励。

小贴士:单个项目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措施四

市外承揽业务奖励

在万山区注册登记的建造业企业到珠海市以外区域承揽业务,给予市外承揽业务奖励:

当年会计年度,企业在珠海市以外区域承揽业务对万山区经济贡献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当年市外承揽业务对万山区经济贡献50%的标准给予奖励。

措施五

建筑产值奖励

在万山区注册登记的建造业企业当年度对万山区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贡献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建筑产值奖励:

措施六

精品工程奖励

施工企业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在万山区的,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李春奖)的,给予300万元奖励;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金匠杯)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措施七

企业认定奖励

设计企业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在万山区内的,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注:单个企业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按最高奖项金额给予奖励。

措施八

其他奖励

1.支持在万山区注册登记的建造业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不含“新三板”)成功上市的建造业企业,按照万山区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上市挂牌奖励;

2.在万山区注册登记的建造业企业新认定为国家、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造业企业,按照《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3.在万山区注册登记的建造业企业新认定为广东省级企业研究院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在万山区注册登记的建造业企业新认定为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5.在万山区注册登记(或迁入)的施工企业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6.在万山区注册登记(或迁入)的建造业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7.对属于省、市、区重点支持的特大、紧缺、关键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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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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