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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3年7月20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李林威)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印发了《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下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29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9项、预期性指标20项。
根据《规划》,深圳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促进司法公正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中,将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推进破产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深圳首创,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考试等多项工作均为深圳结合“双区”建设进行的探索创新和特色举措。深圳还提出了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双向融合的相关创新举措。
《规划》提出,到2025年,深圳市每个社区(村)培育“法律明白人”数(人)不少于3人,全市社区(村)配备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100%,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5家,行政调解组织100家等。争取扩大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至800人,为全市对外开放新格局和经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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